格隆汇6月1日丨大森控股(01580.HK)公告,梁颖麟辞任公司公司秘书,并不再担任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规定授权代表,以及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律第622章)第16部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任何法律程式档或通知获授权代表,自2025年6月1日起生效。刘仲纬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上市规则项下的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项下的获授权代表,自2025年6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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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6月1日丨大森控股(01580.HK)公告,梁颖麟辞任公司公司秘书,并不再担任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规定授权代表,以及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律第622章)第16部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任何法律程式档或通知获授权代表,自2025年6月1日起生效。刘仲纬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上市规则项下的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项下的获授权代表,自2025年6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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