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2月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公布。作为“十五五”时期的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文件共三处、五次提到“保险”,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与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深化政策协同:
构建“价格+补贴+保险”
综合保障体系
政策原文
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
解读
种粮农民收益稳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基础。近年来,我国持续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支持政策体系,三者共同履行“保供给、促增收、降风险”的核心职能,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确保农民种粮收益。
太安农业保险研究院表示,保险与价格、补贴并列提出,体现了国家对保险在支农体系中核心作用与重要地位的充分肯定,标志着农业保险已从单一的风险管理工具,升级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支柱。相比价格与补贴,保险具备更强的杠杆效应——较少保费即可撬动较高保障。

本次政策强调强化三者协同,旨在进一步优化政策格局:以价格政策守牢保本底线、补贴政策精准促进增收、保险政策筑牢风险防线,从而实现“保供给、促增收、降风险”目标的有机统一。
提质与扩面并举:
主粮保障纵深推进,
特色险种精准发力
政策原文
强化稻谷、小麦、玉米、大豆保险保障,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保险理赔效率。
解读
从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投保面积”,到2026年提出“强化稻谷、小麦、玉米、大豆保险保障”,措辞变化反映出政策重心已从规模扩张转向保障深化,未来将在保障水平与服务延伸上重点着力。
当前,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糖料蔗、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也在广西、黑龙江、内蒙古等地稳步试点,保险标的正从传统种养环节向全产业链延伸,保障水平逐步由“保成本”向“保收入”升级。
业内专家认为,未来保障机制将更注重保额动态调整与财政补贴结构优化,实现费率定价更科学;服务方面将深化“保险+期货”等模式,加强保险与信贷、担保等农村金融工具的协同,满足多元化风险保障与资金需求。
同时,针对特色农产品,从2024年“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到2025年“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再到2026年“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表述层层递进,体现国家对特色农产品保险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特色农产品保险将为地方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农户利益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聚焦民生兜底:
筑牢新业态下“新农人”的保障防线
政策原文
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解读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既要看“田”的产出,也要看“人”的保障。随着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大量农村青年与返乡人才加入灵活就业行列,打破产业界限,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相较于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侧重“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普惠性调整,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更精准地回应了这一群体的保障需求,聚焦于职业身份匹配与专项风险化解。通过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政策着力填补新业态下的制度空白。这不仅有助于消除“新农人”的后顾之忧,使其“留得住、干得好”,也推动了就业结构升级与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协同发展,彰显了政策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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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20:04:04回复